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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4节(1/2)

“就像鸭脖店一样吗?”

卫孟喜摇头,鸭脖店现在确实已经快开到京市和海城去了,大半个龙国都有美味牌的鸭脖店,加盟费也在水涨船高,但那是加盟。

“加盟相当于是把自己的技术和产品批发出去,具体经营过程不受咱们控制,但饭店我不想这么搞。”

她想尽可能长久的保持卫家菜的神秘和独有,就不能搞加盟的形式,总不能把菜做好,挨家送货上门吧?到时候少不了要出卖卫家菜谱,竭泽而渔。

韦向南也想到这茬,点头表示赞许,“你要开分店的话,必须现在就开始培养一套成熟的饭店班子。”

其它的洗菜工切菜工倒是临时找也行,但最核心的从店长到经理到收银、厨师、帮厨、服务员这一套人马,必须自己准备。

侯爱琴点头附和,“到时候我给你做培训。”当时卫道江湖那一批,就是她培训出来的。

卫孟喜点头,“对了,兰香那边,你看卤肉厂里现在有几个学会用电脑了?”

在把这几员干将教会之后,卫孟喜又继续让黎安华教剩下的普通职工,指望的就是以后派出去给自己当店长,但这只是暂时的,毕竟煤嫂们文化程度有限,先用上两年观察一下,要是有文化不高还不愿学的,她就不用了,调回厂里来。

当初跟着她这些煤嫂们,现在家家户户有车有房,经济条件倒是打了个翻身仗,但有些观念还是不行,“付红娟她要是还学不会,那就别学了,咱们现在也不需要销售了,她要么回厂里继续当清洗工,要么就回家。”

这是下最后通牒,孙兰香咽了口唾沫,“好嘞。”

幸好啊幸好,在座的所有人,就她一个不识字,以前家里太穷了,又重男轻女,她个丫头自然没有上学的机会,但这几年跟着老板最大的进步就是被鞭策着学会了认字写字,在历经艰辛之后,终于还是在上个月学会了使用电脑。

她要是再学不会,说不定也跟付红娟一样的去处,老板可从来不提拔重用没上进心的人。

于是,大家又七嘴八舌的,开始出谋划策:“虽然咱们只需要四名店长四名经理,但最好还是各培养五名,这样一方面给大家压力,另外一面多一人也能应急备用。”

“对,店长从咱们煤嫂里选,经理怕还是得对外招聘,最好是有工作经验的。”

“厨师就让赵师傅带,张大娘太辛苦了。”

“这次严肃处理吕丽萍,也能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,等新厨师招进来,都签保密合同,要是带着咱卫家宴的技术出去自立门户,吕丽萍就是例子。”

“……”

每当听到有用的,或者有启发的,卫孟喜就赶紧记下来,她回去再好好斟酌一下,同时让黎安华和刘利民出去找合适的房子。

她对开饭店的地点要求还是很高的,反正有钱嘛,随便造,她就不想再将就了,必须是地段好,位置好,交通便利,带院子能停车的,水电dú • lì的,上下两层的,面积不少于六百平的,还只买不租,产权清晰不能有牵扯的。

卡着这么多条件,够他俩找几个月的,卫孟喜也不急,安排好近期工作,她就回家去,准备好好的陪孩子几天。

卫东好容易放寒假,待不了几天又要回队里训练,她要是再不回家,这小子又要说工作比儿子重要,他是这世上最多余的。

可惜,卫孟喜还是低估了鬼片在孩子们心目中的地位,她回到家的时候,客厅又传来阴风惨惨的配乐和卫雪呦呦的叫声,不知道今天看的又是啥,听见大门口有人进来,他们屁股都没从皮沙发上起来过。

哦对了,皮沙发!卫孟喜想起前两天虎子妈送来的菌子,还没来得及吃呢。

抓两把先用温水泡发上,自己顺路去后面金水村,准备买只土鸡回来炖汤喝,想想那香喷喷的菌子配上浅黄色的鸡汤,她肚子里的馋虫就咕咕叫。

从矿区到金水村的山路已经被修成了盘山柏油路,但卫孟喜不开车的时候都不喜欢盘山,而是直接走小路,空气清新,泥土清香。

刚要出门,客厅门开了,张川出来,“阿姨你要出去买菜吗?”

“对,你们先看着,想吃啥,我给你们做。”

张川很懂事,卫阿姨每次这么劳心劳力的招待他们他都看在眼里,肯定不会提要求点菜的,他只是走过来,轻声说:“这个孙长胜,阿姨提供的线索我去调查过了,确实是在走私,他的上家与我们一直蹲守的人有关,暂时还能打草惊蛇。”

卫孟喜点点头,她就说嘛,孙长胜的vcd要不是走私来的,她都不信。

“那跟严明汉有没有关系?”

张川拧着眉头,“我查了有段时间,还是没发现,可能他们的联络很隐秘,但我不会放弃。”

少年的脸上,满是坚定和执着。

卫孟喜也就放心了,“不着急,慢慢来,我这边也盯着他呢,但这段时间他都没动静,短时间内应该也不会有大的变动。”

据说,这一次他可是携带大量资本回国投资的,但卫孟喜观察了有段时间,他不可能轻易把钱投资出去,肯定是在寻找一个巨大的商机。

而这个,才是他的目的。

据彩霞说,他也没跟她们母女俩联系,一点都没有。

卫孟喜曾设计让他前妻马其珍与他在书城来了个偶遇,但他依然是一副“我不认识你”的样子,估计这就是要一装到底了。

不仅如此,现在的他还有一位新妻子,据说是在国外结识的志同道合的什么教友,对外宣称有精神上的共鸣,据说俩人在国外有房子车子宠物,就是很简单的成功人士的标配。

卫孟喜大致知道,他是想好好经营这个人设,自然是打死也不会认马其珍的。

红烧肉看见女主人拎起网兜出门,忙屁颠屁颠跟上,但它现在已经是老狗了,腿脚不如以前,跑不快。

不变的,是它那一身白毛,雪白雪白的,阳光下晃眼得很,像一个蹒跚的小雪球。

卫孟喜见它实在想去,赶也赶不走,就进屋拎个竹筐,将小狗子刚进框里,出门。

怎么说呢,卫孟喜也承认自己就是个嘴硬心软的家伙,以前有多嫌弃这狗子,现在就有多离不开它。哪天进门要是没看见这团雪球,她心里就跟缺了点啥似的,这是家里养过的唯一一只宠物,全家都习惯了它的存在。

不敢想象,万一哪一天它不在了的话,这个家的成员们要多伤心,孩子们肯定是要哭兮兮的。

希望它狗命长一点吧。

“下次啊,我带你去兽医站看看,咱也不是专业的,不懂。”

“小卫跟谁说话呢?”

“哟,你们城里人养狗就是不一样,还当个孩子似的提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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