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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0节(1/2)

得到这句话,卫孟喜就知道,今天这事是成了,林秋生彻底把这个单子送给她了!

接下来的饭局,她是吃嘛嘛香,一改之前的拘谨,比较放得开了,不仅能跟林秋生聊点历史哲学艺术的话题,还能聊点国际金融政治,这都是她昨晚和今天临时恶补的,幸亏平时比较清闲,她自己也喜欢看书看报,是无论什么类型的文章都会看点的杂食动物。

在足够输入的基础上,再加一点自己的看法,临时恶补一下,应付两个小时的聊天,足够了。

甚至,聊到最后,林秋生都对她竖起大拇指,“仲平贤弟太过谦逊,我看小卫你博学多识,才思敏捷嘛。”一点也不像孟仲平说的没读过多少书的样子。

卫孟喜笑笑,心里感激二哥,他先把自己“贬低”一点,降低林秋生的期待值,这样等真正接触的时候,如果她没表现好,那就正好应对他事先说的没读过多少书,是理所应当的,别人也不会失望,甚至会觉着他说话很公道,没有王婆卖瓜。

要是她表现得好,那对方就很容易会有惊喜之感,会加深她在别人心目中的印象,这样以后要是还有机会的话,林秋生也会想到她。

孟仲平,真是用心良苦。

不过,等买单的时候,就换她心苦了,刚开始服务生说4060的时候,她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,接过单子一看,妈耶,差点就腿一软坐地上,五个菜472港币也就算了,毕竟味道确实上乘,还有海鲜,比当年大掮客开的悠然居还实惠……可再一看,那瓶酒居然3588!

卫孟喜就一口气差点没上来。

她也不是第一次在外面应酬,可这么贵的酒,却是第一次遇到,关键是还没喝完……一口就价值好几百呀,内地人均工资都才150,还不够喝一口呢……

幸好,她心里吐血,却是背对着林秋生,要是人家看出她脸上的痛心,还以为她多不乐意请这一顿饭呢。

与林秋生分别后,她第一时间赶紧让服务生把喝剩的半瓶酒打包,她一定要带走,哦不,要是能卖的话,她能当场卖出去。

抱着半瓶酒,她都舍不得离开饭店,又在包厢坐了会儿,倒是彩霞很高兴,像个傻子似的,“老板这二十万支的订单真是我们的啦?”

“哎哟,那咱们厂子就不用愁了,一定能起死回生……呸呸呸,什么死不死的,咱们万里文具厂以后可是要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,嘿嘿……”

卫孟喜抱着酒瓶子起身,看彩霞还沉浸在美好幻想中,也不知道她这个宏图大志是哪里来的,“你啊,还想冲出亚洲呢,先把工人安抚好再说。”连国门都还跨不出去呢。

“这话是猴哥说的,他说咱们一定能做大做强,做成亚洲第一!”

大家都叫侯烨“猴哥”,别问,问就是他听着顺耳。

卫孟喜“噗嗤”一声,“得得得,他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忍辱负重呢。”

不过,心里也是有点担忧的,一开始知道他撂挑子她肯定生气,但危机解除,又经过这半个月的缓冲,她觉着他发疯也是情有可原,倒是没那么生气了,现在又接到足以翻身的大单子,对他的怨气也少了很多。

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寂静的海港,卫孟喜心里高兴,说不出的畅快,只觉这港城的风都是温柔的,舒服的,自从知道文具厂效益不行之后,她的心就没这么放松过。

毕竟,厂子要是办不成,不仅她损失130万现金,还有一年的努力,就是被自己拉进伙的侯烨侯爱琴李晓梅等人,也要血本无归。

侯烨那小土鳖,卖了切诺基才凑够入伙费的。

她赶紧摇头,那小王八蛋还是别想了,见面先打爆狗头再说。

可是,人就是这么不经念的,她们这里念叨着,结果刚下楼,来到门口,就跟往里走的一行人碰上。

前头是几个管家司机之类的人引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头,饭店经理卑躬屈膝笑着迎上去——这是大人物!

卫孟喜下意识就往旁边避了一下,出门在外还是尽量别给自己找麻烦。

谁知就是这么一避的工夫,居然看见走在一行人最后的男人有点眼熟,个子很高,穿着一身职业西装,微卷的头发,脖子上那一大圈金链子实在是能闪瞎眼。

“顾老爷子大驾光临,有失远迎,有失远迎。”经理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,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看出来扶着老爷子的是二少三少,叫得那叫一个开心。

至于最后的侯烨,经理怔了怔,心说这莫非就是顾家大少?兄弟三个确实有点像。

卫孟喜看过去,正好跟侯烨目光对上,他也很吃惊,张了张嘴,正要说话,卫孟喜赶紧往旁边使了个眼色。

共事这么久,这点默契还是有的,他立马目不斜视,当没看见。

扶着老爷子的一对相似度极高的帅气年轻人,就是顾家二少和三少,在见到卫孟喜的一瞬间,眼中都闪过惊艳,这港城的大小女明星,就没有他们不认识的,但这位却十分眼生,跟那些所谓的玉女掌门人不一样,这是位一看就很有风韵的女性,简称熟女。

这种花花大少对这样的女人,那就跟酒鬼看见美酒,眼神发亮,心头痒痒。

但幸好有顾老爷子在,他们都不敢放肆,转而拿饭店经理出气,“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东西,瞎了你的狗眼,这是咱们顾家大少爷,你怎么能把我大哥当成佣人呢?”

原本,就这么进去也就过去了,可他们愣是要挑破大少的身份,尴尬的就不是钱经理了。

没头没尾的一句话,表面上看是在骂钱经理,可真正命中的却是侯烨这个“大少”。

钱经理是个人精,早就听说顾家大少不受待见……难怪,二少三少使唤他跟使唤一只哈巴狗似的,有地位才奇怪。

他眼珠子一转,立马扇了自己一个嘴巴子,“哎哟瞧我眼拙,眼拙,把这位大……大……”

他话未说完,侯烨的脸已经涨得通红,这个点儿,无论是就餐完毕准备走的,还是刚进店的,都被这稀罕事引得驻足围观,上流社会也是人,也有好奇心。

卫孟喜这护犊子的毛病就要发作了,忽听一声严厉至极的呵斥,“老三你这毛病,多嘴多舌,你们高材生妈咪就是这么教育你们的?我看是白念了那么多书。”

顾家小老婆当年可是牛津大学高材生,一个贫家女能考上这样的世界名校,足见智商之高,这也是她一直以来最大的骄傲。

世界上从来不缺漂亮女人,大婆侯爱玲当年可是书城剧院一枝花,可再漂亮的女人看久了也腻,此时小老婆的出现就正好弥补了顾双全心内的空缺。

他也经常以此为荣,一个男人的成功,除了他自己打拼来的事业,还有他身边的女人的品质。除了有知书达礼明艳动人的大婆,就连世界名校的高材生都甘愿委身于他做小,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事呢?

可惜,顾老爷子恰恰相反,他最看不惯的就是这样的人,无论男女,念了那么多书,最后居然为了几个臭钱给人做小,最后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,他对儿子这个小老婆的看不上,是港城上流社会都知道的事。

此时他一发话,老二老三都不敢再说,忙嬉皮笑脸将他搀扶着往楼上去,侯烨只能红着脸跟上,走之前回头看了一眼,却发现卫孟喜已经不在了。

他有点失望,又有点释然。

卫孟喜其实没走远,出了门,她把红酒瓶塞彩霞怀里,又去隔壁咖啡厅点了两杯咖啡。

彩霞看着这小小一杯棕褐色的东西,居然要几十块钱,差点跳起来,这港城真是到处都有抢人的陷阱,光明正大的抢人。

卫孟喜却没时间跟她细说,让她看着酒瓶,在这儿等着,她去隔壁饭店上个洗手间,大概二十分钟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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